花桥经济开发区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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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根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昆政规[2015]7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花桥关于积分入学第一阶段(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表:

1、网上申报:3月1日——3月31日 家长网上申请(昆山教育网www.ksedu.cn积分入学浮窗链接)

2、现场初审:3月1日——3月31日 家长到花桥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地大道721号)提交申请、核准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具体安排:

3月1日——3月9日 幼儿园小班新生

3月10日——3月17日 小学一年级新生

3月18日——3月23日 中学初一新生

3月24日——3月31日 漏申报、补申报等

二、审核流程

1、家长先网上申报,然后打印好《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带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花桥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咨询领号台(依次领号办理);

2、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受理窗口①审核居住证信息;

3、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受理窗口②办理入学初审手续。

三、审核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新市民积分入学办事指南》。

四、重要提示:

1、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能参加积分入学:

(1)没有办理居住证。

(2)至2016年3月31日往前推算,连续在昆居住未满一年或中断。

(3)租住房屋的房东不来现场确认。

(4)无合法稳定住所。所谓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包括自有住宅房或租住房屋,且与居住证信息一致,其中居住证的时间指入学当年3月31日向前推算满一年。如属于租住房屋的,则需要:(1)有规范的合同;(2)一年内的水电费单据;(3)房东本人到场,带好身份证及房产证(如为农村自建房或拆迁房,则由村社区开具证明,证明其房屋合法性),并明确该房屋内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规定(认定的学区生包括户籍生),签字认可。

(5)无合法稳定职业。所谓合法稳定职业,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卡明细) ,其中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最少为一年期,或者法人登记证,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五、其他提示:

1、积分制入学窗口初步审核无先后顺序,只要在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到受理窗口即可。

2、请各位家长主动关注昆山教育网站,了解积分入学的相关信息。

各位家长,今年是积分入学的第一年,我们的各项工作也在探索和完善之中,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花桥经济开发区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2019年8月27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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